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称评审适合哪些人申报?
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其对象范围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职称等级及对应名称:
在全省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系列中设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分设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四个层次,对应的名称依次为研究实习员、助理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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