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本科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适用于我省各类本科院校具有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职责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任教师岗位一般分为教学为主型、教学科研型、科研为主型、社会服务型。
本科院校专任教师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其中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初级、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统一规范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
ps:专科大专高等职业院校教师职称级别和本科一样,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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