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经济专业职称评审适用于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经营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员。其中,人力资源管理、知识产权、农业经济单列专业,单设标准,单独评审。动态调整专业设置,在评价需求旺盛的金融等领域,适时增设新的专业。
经济专业职称等级及对应名称:
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设初级、中级、高级,初级职称只设助理级,高级职称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初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名称依次为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正高级经济师。
经济专业职称评定方式:
经济专业人员初、中级实行以考代评的方式,不再进行相应的职称评审或认定。副高级采取考试与评审相结合方式,正高级采取评审方式。初级、中级、副高级考试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科目、统一大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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