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1日,江苏省人社厅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记者注意到,江苏将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
江苏新出台的职称评审规定,亮点很多,最大的亮点则是对“道德失范”的约束,对于存在职业道德、社会道德等问题的人将“一票否决”。新规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对在职业道德方面获得各类各级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标准量化时适当占一定的权重。对于道德失范和严重失信情形,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职称申报资格,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
不过,对于“道德失范一票否决”的职称评审新规定,也有一些另外的声音。有人就认为,职称评审,评价的是一个人的专业技能,这个专业技能的评价标准只能是专业水平,与其他没有关系;也有人说,专业技能的级别,评估的是一个人的专业水平,并不是“道德评审”,两者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因此,网上一些人的结论是,“道德失范一票否决”的职称评审是多管闲事,是逾越了权力。
表面上这种说法似乎是没有问题的。而实际上我们看待“道德失范一票否决”需要有宏观视野。一个方面来说,职业技能水平,虽然是很重要的,但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等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职业道德都出了问题的人,一个社会公德都出了问题的人,其职称越高带给社会的危害就越大。这样的人虽然水平很高,却很可能不将“很高的水平”用到为人民服务上,为社会服务上;一个方面来说,职称高低,会挂钩工资多少,职称越高工资就会越高,难道我们希望看到一个道德出了问题的人也享受“高收入的照顾”;再一个方面来说,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美好,是我们社会的倡导,只有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美好了,才能真正有益于社会发展。
职称评审就需要旗帜鲜明反对“假丑恶”弘扬“真善美”。对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好的人,就要“照顾一下”。对于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不好的人就要让他们“品尝苦果”。更值得一说的是,江苏省不仅在职称评审上实施“道德失范一票否决”,而且还明确提出,即便获得了职称,只要今后出现道德失范和严重失信情形也就取消“已经获得的职称等级”,这种旗帜鲜明倡导向善的做法值得肯定。我们需要人才不假,但是不需要“有问题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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