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人社厅制定出台《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坚持“破四唯”和“立新标”并举,加快健全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人才评价体系,积极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评价制度环境。《通知》主要内容包括:
一、建立健全职称品德首位评价机制。强化品德评价正向激励作用,对在职业道德方面获得各类各级奖励的专业技术人才,在申报职称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在标准量化时适当占一定的权重。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制”,建立健全失信失范行为评价退出机制。对存在道德失范和严重失信情形,一经查实,一律撤销职称申报资格;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情节严重的在一定期限内取消职称及岗位晋升资格。
二、着力破除职称评价不合理的限制性条件。坚决向职称评审中“不看能力论学历、不看业绩数年头、不看成绩数论文、不看贡献数奖项”等做法开刀,减少人才成长羁绊。合理设置和使用论文、专著等评价指标,淡化论文数量要求,逐步将论文由“必选”转变为成果“多选”。破除不合理的学历限制性门槛,除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的系列或专业外,申报人可按照本人长期从事专业申报职称。调整不合理的资历认定规则,对引进的紧缺急需人才,跨系列转评职称时专业相同业绩成果吻合度较高的,可直接申请跨系列晋升。破除论资排辈、重显绩不重潜力等陈旧观念,对35周岁以下优秀青年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单独设定通过率。取消人才称号、奖项与职称评定直接挂钩的做法,让奖项成为评价人才能力水平的加分项和竞争择优的参考项。
三、坚持凭能力、实绩和贡献评价识别人才。树立“六个注重”的鲜明导向,即:注重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中识别评价人才,支持和鼓励他们不断攻克“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注重在经济主战场中识别评价人才,建立与产业需求和经济结构相适应的企业人才评价机制。注重在急难险重工作中识别评价人才,将人才在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中的品德、能力、业绩表现和贡献列入职称评定指标。注重在弘扬传承中华文化中识别评价人才,建立健全有中国特色、江苏特点的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人才评价体系。注重在生产实践技术革新中识别评价人才,对长期坚守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领军人才,放宽学历、资历、年限等要求。注重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中识别评价人才,创新基层人才评价激励机制,加大爱岗敬业表现、实际工作业绩和工作年限等评价权重。
四、改进和创新职称评价方式。全面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通过学术委员会认定、同行专家评审、第三方机构评价、国际同行评价等方式,提高代表性成果评价的权威性。实行多维评价,突出社会评价,加大社会效益评价权重;突出市场评价,把申报人员享受的薪酬待遇、创造的市场价值、获得的创业投资等作为考核认定的重要依据。突出科学精准、分类评价,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求为重点,动态调整职称评审专业,探索将技术经纪、养老护理等新职业纳入职称评审范围。大力推进数字化转型,逐步探索推广在线申报评审,实现职称从申报、受理到评审通过、领取证书等全流程“一网通办”。在保障信息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开放职称信息查询验证服务。
五、强化组织保障。加强部门协同、省市联动,成立全面纠治职称评价“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问题工作专班,推动落实支持政策、协调解决现实问题,适时开展推进情况评估和通报。加强人才评价法治建设,健全完善规章制度,提高评价质量和公信力,维护人才合法权益,加强人才评价文化建设,营造求真务实、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评价氛围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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