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明确,这类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正高级职称!
一、新疆:2月1日起,部分人员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近日,新疆自治区人社厅发布《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执行,明确:
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可以合理放宽资历、年限、逐级申报等条件限制。
对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做出实绩的专业技术人才,适当放宽学历和任职年限要求。
二、辽宁:部分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1月9日,辽宁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印发《辽宁省工程系列建设行业职称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部分人员可破格申报评审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高级工程师。
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本省建设事业发展中做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1、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4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须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前4项至少满足1项),可破格申报工程师资格:
(1)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三等奖1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额定人员。
(2)省(部)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二等奖1项以上,副省级市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市(厅)级优秀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额定人员。
(3)作为主要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获得1项以上省、国家级优质工程奖或2项以上市优质工程奖。
(4)在应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5)撰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著作(译著)、教材5万字以上。
(6)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具有CN和ISSN刊号的正规刊物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3篇以上。
2、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须具备下列2项以上条件(前5项至少满足1项),可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
(1)国家、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奖励项目三等奖1项以上的额定人员。
(2)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或市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含二等奖2项以上),或相当奖励项目的额定人员。
(3)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或省级以上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一等奖2项以上。
(4)作为主要参与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获得国家级优质工程奖1项以上,或省级优质工程奖2项以上。
(5)在应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市厅级以上表彰奖励。
(6)撰写公开出版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著作(译著)10万字以上。
(7)在具有CN和ISSN刊号的正规刊物上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发表论文5篇以上(其中至少3篇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8)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
(9)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EI检索的期刊发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论文1篇以上。
3、对于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5年;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的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的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二等奖1项以上或三等奖2项以上和相当奖励项目的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的额定人员。
(4)主持完成国家级项目或省科技重大专项2项以上;或省(部)级项目或市级科技重大专项(研发)项目3项以上。
(5)在应对涉及社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中做出突出贡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青海:部分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近期,青海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印发<青海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11月10日起施行。明确:
依托“青海省职称申报评审管理信息系统”开展职称申报评审。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对于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高级职称。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引进的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和博士后研究人员,经单位考核合格,根据相关规定认定或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的职称。
长期在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可适当放宽学历、资历等条件限制,可按照基层倾斜支持政策及相关规定申报省内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职称。
符合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条件的,按规定申报相应系列(专业)职称。
符合国家及本省确定的专业技术人才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条件的,按有关规定直接认定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按程序要求申报高一层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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