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充分发挥乡土人才在镇江市乡村建设中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努力培育一支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乡土人才队伍,日前,市人社局下发《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乡土人才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乡土人才创新创业“松绑”、护航。
乡土人才职称评价对象适用于扎根和活跃在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包括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民间艺人,从事技术应用、推广、服务等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市人社局专技处相关负责人介绍,乡土人才的评价体现三个特点,一是破除“三唯”,二是重能力比贡献,三是激发乡土人才职业自豪感。乡土人才职称评价破除“唯学历”“唯资历”“唯论文”倾向,只要符合条件,没有任何学历、资历、论文的乡土人才也可以申报。评价标准设置重点围绕思想素质、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技术水平、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等维度,以在乡村范围作出贡献、有示范作用来衡量,鼓励乡土人才把论文写在大地上,从而真正让乡土人才破“土”而出,激发他们投身乡村振兴的活力。此外,参加职称评审,肯定乡土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带强产业发展、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的重大作用,可以提高乡土人才的社会地位,增强乡土人才的获得感、成就感和自豪感,有利于乡土人才扎根基层干事创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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