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惠州大亚湾开发区,晋升中级职称可一次性奖励5000元,副高级职称奖励1万元,正高级职称奖励3万元。关于惠州大亚湾开发区中级职称补贴公告如下:
关于2023年度受理人才学历层次、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晋升奖励申报的通知发布
区属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大亚湾开发区关于高质量打造人才聚集新高地建设的“1+N”人才政策体系相关要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才学历层次晋升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晋升学历层次至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的人才。
2.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非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且其工作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区纳税与缴纳社会保险。
3.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晋升对应学历后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
4.学历证书取得时间需在2022年度5月以后,并须能在学信网站查询。
(二)奖励标准
1.晋升至博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晋升至硕士研究生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二、专业技术职称晋升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首次晋升中级职称、副高级职称或正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非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
3.经区社会事务管理局或上级人社部门审核同意申报并获得2022年度5月以后年度中级、高级职称(含正高级、副高级)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职称奖励标准
1.首次晋升正高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万元。
2.首次晋升副高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3.首次晋升中级职称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三、技能等级晋升
(一)申请条件(须同时符合以下所有条件)
1.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非财政供给的行政事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工作,且其工作的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应在我区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我区纳税与缴纳社会保险。
2.与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晋升对应技能等级后连续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
3.2022年度5月以后首次晋升高级技师、技师或高级工。
(二)奖励标准
1.首次晋升高级技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首次晋升技师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
3.首次晋升高级工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3万元。
三、申报时间
自本公告下发之日至2024年1月31日。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在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发出当年受理申请的通知后,符合条件的人才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初审,初审后交至大亚湾区政务服务中心(石化大道中科技路1号)。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的申请资料请报送至一楼人才绿色通道服务窗口;其他人才申请资料报送至一楼自然人厅综合服务窗口。
(二)审核。收取材料后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人力资源与培训组审核(其中博士、正高级职称人才申请资料由区党工委人才办审核)。
(三)公示。审核通过后,由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
(四)资金发放。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党工委人才办、区社会事务管理局确认最终发放名单,并将奖励发放至申请人。
五、申报材料
详见附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所发放补贴属于偶然所得,应按偶然所得申报个人所得税,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申请人获得补贴后,应按相关政策主动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
(二)有下列情形的不得申领补贴: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
2.在思想政治、道德品行、职业操守等方面存在不良记录,或存在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形。
3.违反学术道德和职业操守,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荣誉的。
4.因个人原因给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
5.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不应当享受本补助政策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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