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宁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启动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工作,首次将“乡村振兴合伙人”纳入新型职业农民职称申报范围,探索乡村振兴人才选拔评价新机制。
据了解,凡是经市乡村振兴合伙人管理办公室备案认定的合伙人,项目落地1年以上,乡村振兴合伙人年度考核等次合格及以上的人员,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可以直接申报新型职业农民中级职称,开辟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评审“绿色通道”。
目前,济宁市累计设立乡村振兴工作站25家、招募合伙人510名,落地项目460个,吸纳就业3.2万余人,带动农民和村集体增收6亿元以上。“乡村振兴合伙人”既有企业家、创业者,也有专家学者、技术能手、种养大户、非遗传承人等各类人才,采取创办企业、技术入股、专业服务等形式,与招募村“一对一”开展结对合作,充分发挥农村资源优势,带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吸纳农村劳动力在“家门口”就业增收,解码出一条乡村人才振兴新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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