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评审范围
1、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2、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申报人一般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急需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具体按照《关于印发<扬州市企业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扬职称【2020】1号)执行。其中,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 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精神,市职称办下发了《关 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扬职称【2020】2号), 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 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 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 以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时间
各评委会要按照《扬州市2022年度中级职称评审计划表》规定的序时进度,完成年度评审、审核、备案工作;不得跨年度评审
从今年起,全市中、初级(含初定)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线下纸质评审、电子制证形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 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事项,点击职称评审(初定)申报进入申报系统,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装入申报材料袋。各(系列)专业中级职称网上申报时间以各中评委办事机构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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