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提供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
1.2022年扬州市技工院校可使用岗位数额统计表及电子版;
2.学校公示及公示结果;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每份单独装订;
4.扬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及电子版(excel表格);
5.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及电子版,一式13份;
6.委托函。
第二部分(分三分册装订)
笫一分册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历(位)证书复印件(提供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
3.教师资格证书或技工院校教师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
4.现任(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聘任通知复印件;
5.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年度教学质量考核表原件或复印件(任现职期间近2-4个年度,每年1份,具体年度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历要求的年限,即担任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多少年);
8.授课任务书复印件(任现职期间近2-4个年度,每年1份,具体年度以讲师、一级实习指导教师资历要求的年限,即担任助理讲师、二级实习指导教师职务满多少年);
9.班主任聘书复印件或证明或从事中层以上管理工作证明;
10.其他能反映本人业绩的奖励证书、荣誉证书(含指导学生参加竟赛获奖证明等)复印件;
11.公开课、示范课、课题组织及结题证明、教研活动证明;
12.帮教证明(出具学校带徒文件或协议等);
13.专业带头人、名牌教师、示范专业(精品课程)负责人相关证明。
笫二分册
能体现本人业务水平的、任职期内使用的二门课程各2章教案(政治、语文、数学、体育、英语等课程可提供不同类型或课型的教案)。
第三分册
1.教材、论文、专著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相关文章);
2.其他能反映本人业绩和成果的材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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