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农业农村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做好2022年度汕头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申报汕头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汕头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正式开启。
据了解,本次职称种类众多,涉及汕头市乡村工匠生产应用、烹饪、家政、经营管理、民间美术、传统工艺、民间建筑、水稻种植、狮头鹅养殖、果树种植、卤鹅制作、牛肉丸加工制作等专业人才中、初级职称。
全市涉农非公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专业户、农村个体工商户中,熟练掌握技术技能,在基层一线从事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经营、种植养殖、建筑施工、农村电商、传统技艺等工作;在我市内从事烹饪、家政服务等相关工作,为农村经济发展做出积极贡献的人员都可申报。
值得注意的是,已享受职工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不得申报参加乡村工匠职称评审。
据介绍,2022年度汕头市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评审工作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评审工作于2022年11月20日前完成,各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2年8月至10月;
第二次评审工作按我市职称评审工作要求,以年度为基础组织开展,职称评审委员会受理申报材料时间为评审下一自然年的1月至3月,在下一自然年的6月底前完成评审,即2022年度第二次评审工作,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至3月,2023年6月底前完成评审。
汕头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提醒,2022年度乡村工匠职称评审工作实行公益评审,不收取申报人员任何评审费用,并将取得乡村工匠正高级职称的人员认定为汕头市高层次人才,按相关规定享受我市高层次人才配套服务政策。
下一步,汕头市将积极探索乡村工匠专业人才激励措施,对取得乡村工匠专业人才职称的人员,可按规定在专家库入库、信息技术、融资支持、产品推介、学习培训、项目申报、技术扶持、专项补贴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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