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生物医药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资格评审申报要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定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专或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二)基本熟悉国家有关本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基本掌握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技术研究方法并开展工作,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四)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从事生物医药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中的 2 条:
(一)参与完成区(局)级以上科研项目 1 项以上,其研究成果通过鉴定。
(二)参与起草或编制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范、指南 1 项以上。
(三)参与完成生物医药工程项目 1 项以上。
(四)在生物医药工程项目中解决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 1项以上;或在处理生物医药工程项目质量、安全事故或隐患中措施得当。
(五)参与开发、推广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 项以上。
(六)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七)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专业技术总结 1 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立项研究(论证)报告 1 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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