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石油化工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定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专或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完成一般性技术工作,并能解决石油化工工程专业一般性技术难题。
(二)参与对石油化工行业产品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改造、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参与石油化工行业的专业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工作等。
(四)参与过企业中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的工作项目获奖(科学技术奖、优秀工程咨询、勘察设计奖、优质工程奖等)。
(二)参与开发、推广与专业相关的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 1 项以上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 1 篇以上。
(四)撰写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等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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