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轻工(纺织)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定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专或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轻工(纺织)行业中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改造、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
(二)参与轻工(纺织)行业的专业技术分析、行业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市场营销及调查分析工作。
(三)参与过 1 项以上轻工(纺织)行业规范、技术标准、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或者技术规范、工艺文件、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
(四)参与过所在单位中设备的运行管理、安装维修、调试、改造等工作。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 1 项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取得 1 项工作成果获区级以上奖(科学技术、产品设计、优质工程等)。
(二)作为主要作者,在市级以上刊物、市级社会组织内刊或区级以上学术(行业)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 1 篇以上。
(三)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 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 1 篇以上。
(四)参与区级以上科研项目或新产品开发项目 1 项以上。
(五)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轻工(纺织)行业相关奖项或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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