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机械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评定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专或中专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专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 4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 2 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一)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相关专业知识。
(二)基本熟悉国家有关本专业领域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本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规章,基本掌握涉及产品质量、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基本掌握本专业领域的技术研究方法并开展工作,能对一般技术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
(四)了解本专业领域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备参与本行业中产品的研究、设计、制造、试验检测、技术改造、质量管理和技术管理工作的能力。
(二)具备参与本行业专业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工作的能力。
(三)具备参与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工艺文件、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的能力。
(四)具备参与企业中设备的管理、维修、养护工作的能力。
业绩、成果要求:
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完成的工作成果获得本行业或区级以上相关奖项或荣誉(科学技术、产品设计、质量标准等)。
(二)参与 1 项以上行业规范、技术标准或企业主导产品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工艺文件、管理办法等制(修)订工作。
(三)作为主要作者,在市级社会组织内刊或区级以上学术(行业)会议上交流技术工作文章 1 篇以上。或完成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 篇以上;或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市场调研分析报告 1 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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