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2023年度南通市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关千报送2023年度全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网职[2023]1号)要求,经南通市职称办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范围
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3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
(二)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规定,符合网络安全工程职称对应的职业资格,可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四)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五)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三、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25日至2022年6月20日。
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6月27日至2023年7月14日。
四、申报方式及材料要求
凡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可向所在单位提出申报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线下同步提交纸质材料的方式进行。
(一)线上填报。申报人员应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自助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并经县(市)区人社部门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与申报评审其它相关纸质材料一并提交。
(二)提交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资格条件》要求提交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申报人员应通过所在单位进行申报,由所在单位审核、公示,并出具审核推荐意见后统一报送。
申报纸质材料主要包括: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
2.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级职称人员简介(公示)表(附件3),6份;
3.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任期内标志性论文、著作材料;
8.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3至材料8,请按照《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1、2不装订入册,与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提供。
上述材料中,所有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
四、材料审核及报送
(一)单位审核推荐。申报人员所在工作单位对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工作业绩、发表论文或论著等)进行认真审核,并核实申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经公示无异议的,在《申报网络安全工程专业_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简介(公示)表》(附件3)中提出明确推荐意见,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公章。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二)主管部门审查。县(市)区委网信办或市级有关部门(单位)对申报人员材料严格把关、审查核实,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复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材料报送。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加盖公章的《申报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邮箱:zhc.wxb@nantong.gov.cn其中,申报不同层级职称人员情况一览表要分别汇总。
五、报送材料地点
联系人:赵老师
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6号行政中心市委网信办。
六、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人应确保所提供的个人基本信息及参评材料真实可靠,承诺如有不实或隐瞒自愿接受因失信行为带来的各项处罚。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查实,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费用(不含答辩费)标准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申报人员在提交材料时请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汇款时请备注“网信办+申报人员姓名“。
3.申报有关文件和附件可在江苏网信网-服务互动-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所有表格内容和格式不得调整。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cjzc/201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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