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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扬州市初级、中级工艺美术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3]6号)文件要求,扬州市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拟于2023年10月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工艺美术中、初级职称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范围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从事工艺美术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我市就业并缴纳社保的自由职业(灵活就业)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员;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工艺美术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涛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类别

1.传统工艺美术(传统手工艺、民间工艺、文物修复等);

2.现代工业美术(广告设计、装饰设计、商标设计、工业设计、环境艺术、商品包装、书籍装帧、标本制作等)。

三、申报条件

(一)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1.申报资格条件根据《扬州市工艺美术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扬职称[2018]4号)文件要求执行。

2.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3.在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品德能力业绩特别突出的紧缺人才,可直接申报考核认定中级职称,具体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扬州市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3]7号)文件执行。其中,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要求可以正常申报中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报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参加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二)初级职称申报条件

1.学历、资历要求

扬州市工艺美术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和评审条件根据《江苏省人社厅关于我省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评审职称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8]96号)文件执行。

2.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1)申报工艺美术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能独立完成一般的工艺美术作品创作或参与具有一定艺术价值的工艺美术作品创作。

②参与中、小型室内外装修工程,并承担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③参与广告设计业务,并承担相关的专业技术工作。

④参与传统工艺美术的资料整理工作。

(2)申报助理工艺美术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参与县(市)级重点工艺美术作品或大、中型工艺美术作品,并承担其中部分设计、制作工作。

②承担具有一定艺术价值和收藏价值的工艺品的部分设计、制作工作。

③创作的作品参加县(市)级专业展览。

④承担小型室内外装修工程部分设计与装修工作。

⑤独立完成小型广告设计专业技术工作。

⑥参与传统工艺美术资料的发掘和整理工作,并形成文字材料。

3.业绩和成果要求

申报助理工艺师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工艺美术工作获县(市)部门奖励。

②独立设计制作的产品在县(市)级工艺精品展中受到好评,并获得一定奖项。

③参与的广告设计、中小型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受到一致好评。

④在继承和弘扬传统工艺美术事业中取得一定的成绩。

(三)继续教育条件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四、申报方式

1.工艺美术系列中、初级职称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线下纸质评审、电子制证形式。网上初审通过后提交纸质材料进行评审,网上扫描件和纸质材料复印件要与原件一致。

2.网上申报入口: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注册登录,选择“个人办事一人才人事栏目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一职称评审(初定)申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

五、申报材料要求及有关事项说明

1.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2.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3.申报材料袋内应装有:《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或《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申报表》(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和其他业绩佐证材料,并按照规定目录清单顺序装订成册。

4.申报材料提供的所有复印件,都要经过审核人签字、用人单位或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其中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复印件,须由同级职称办审核盖章。

5.《申报人情况说明书》,见本通知附件3。

6.《扬州市申报工艺美术系列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A3纸)打印,一式8份,见本通知附件4。

7.所有申报人一律需要提供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

8.近3年的《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首页“资料下载"栏目下载),A4正反打印。

9.企业申报人员需要提供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10.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材料,要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眼材料之一,装订入佐证材料。

申报通知及相关附件登录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网址查询,首页“信息公开”栏目进行查询(法定公开内容一人事信息一职称评审)。

六、材料报送时间、地点

1.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8月1日9:00一2023年8月31日24:00,逾期将无法申报。终止提交时间为2023年9月10日,逾期则不能提交修改。

2.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3年9月1日—2023年9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3.纸质材料报送地点:

(1)扬州运河文化投资集团(扬州市四望亭路433号D幢二楼)。

(2)扬州市工艺美术行业协会(花家巷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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