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启东市第四季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启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初、中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初定可按照“苏人社发〔2018〕96号”、“通职称办〔2022〕2号”文执行。
三、申报流程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
四、需上传的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在申报页面对应项目中上传下面材料:
1.个人学历学位信息中需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2001年以后毕业生)或毕业证书及个人档案中的《毕业生学籍登记表》(2001年以前毕业生);
2.教师、律师、记者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上传位置在“行业从业资格”栏目;
3.个人总结不少于800字,主要内容是个人基本情况、参与了哪些专技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果、下一步目标等;
4.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供年度考核表(含不定等次);
5.社保缴费证明(点击自动获取、另省外社保按年份在“社保缴费”栏上报);
6.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下载模板填写后加盖单位公章,劳务派遣人员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公章)、个人承诺书(下载模板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7.劳务派遣人员须在基本信息栏填写实际工作单位,且在“其他材料”栏上传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协议》及本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8.总部在启的外地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人缴纳社保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申报时间截止至2023年12月25日;
2.资格时间计算至2023年12月30日;
3.职称初定全面实行网上申报、实名审核、电子证书模式,无需提供纸质材料。申报人确实需要申报表存档的,请在网上自行打印《专业技术初定申报表》(一式两份、含水印A3双面打印),交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待可以下载电子证书后报送受理部门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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