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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安市第四季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申报通知

2023年海安市四季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我市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海安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初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在我市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大中专毕业生初定可按照“苏人社发〔2018〕96号”、“通职称办〔2022〕2号”文执行。

工作时间计算截至到2023年12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

使用江苏智慧人社APP或支付宝扫码登录个人账号,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等,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总部在海安的外地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人缴纳社保证明。

(二)审核

网上提交后,打印申报表(一式两份),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审核并盖章。

四、需要上传的材料

在申报页面对应项目中上传以下材料(只支持PDF格式):

(一)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二维码有效期需6个月以上)或毕业生学籍登记表(个人档案查询);

(二)事业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

(三)教师、律师等有从业资格要求的上传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上传位置在“专业技术资格”栏目;

(四)单位同意证明及个人承诺书(申报系统有模板);

(五)社保缴费证明(申报人在现单位连续参保至少6个月以上,纸质扫描要清晰);

(六)劳务派遣人员须在基本信息栏填写实际工作单位,且在“其他材料”栏上传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 《劳务协议》及本人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合同》。

五、纸质材料送审

(1)填写保存提交后,打印出“大中专毕业生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登记表”:一式两份;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复印件;

(3)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生学籍登记表(请确保电子注册备案表有效期6个月以上);

(4)单位参保近6个月明细;

(5)事业人员需提供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

(6)身份证复印件;

(7)单位同意职称证明及个人承诺书(原件);

(8)教师、律师、播音主持等专业需提供从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证书为电子证书,请上传个人近期、清晰、电子证件照;

(二)取得职称通过名单可以在海安市人社局网站查询下载;

(三)网上申报时间:10月9日--12月20日;

纸质材料送审时间:12月1日--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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