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开展我市2023年下半年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价工作的通知》(徐职称办〔2023〕16号)要求,初级职称申报人员网上报名后按照各县(市)区的具体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资料至相应职称管理部门进行资格审核。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现场资格审核时间等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核时间
11月1日-11月7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点,周六周日不开展现场审核工作,请合理安排时间)
二、联系方式及审核地点
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组织人事部67037001(现场审核期间使用) 龙湖南路11号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东侧)
三、其他事项
1.同一单位人员可派一人统一报送审核材料,避免人员聚集。
2.报名费标准参照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执行。 费用70元/人。
四、现场审核提供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2002年之前的学历和中专学历等学信网不能查询的,学历原件留存,认定后发放);以高技能人员申报的提供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人员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申报,应在我市缴纳社保。在徐工作的异地参保人员,须有参保所在地职称管理部门的委托评审函。
4.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合格证书(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科目学习网本科1门,专科3门,中专5门)。
5.通过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证书或任职的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仅限律师、公证、新闻记者、教师等准入系列)。
6.员级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员级升助理级人员)。
7.《初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所在单位加盖公章,单位审核人签字)。
8.教师学教不一致参加评审请按评审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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