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宿迁市2024年职称初定和继续教育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定范围
(一)在宿迁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宿迁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二、初定条件
符合江苏省相应职称系列(专业)专业技术资格条件基本要求,且学历、资历方面一般达到以下要求,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的按照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执行。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员级。
(二)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满1年,或者具备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
(三)具备博士学位后,从事相关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
三、初定流程
(一)申报职称初定人员,根据附件操作指南,进行网上申报。系统申报提交后,等待受理部门审核确认,最终自行打印职称电子证书,不再发放纸质证书。
(二)2024年初定系统申报开放时间是3月、6月、9月、12月的1日-10日。沭阳县、泗阳县、泗洪县、宿城区、宿豫区、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市本级(含其他功能区)职称初定同步开展,申报人员根据工作单位属地进行申报。
四、继续教育要求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3〕308号)精神,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公需科目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二)2024年公需科目已更新,专业技术人员可在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中任选一家进行学习,公需科目学习免费。基地网址:宿迁市人力资源服务行业协会、福建华博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江苏省淮海技师学院。专业技术人员在完成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组织的专业科目学习后,如学时不足,可在基地网站自主选学。
(三)继续教育培训是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能力和综合素质的有效举措,也是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引导和鼓励专业技术人员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妥善处理好工学矛盾,确保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扎实有效地组织实施。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初定人员,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在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上加盖单位公章。
(二)部分系列(专业)由行业主管部门自行组织初定的,由行业主管部门部署初定工作。
(三)经授权自主评审自主发证的高等院校人才不在认定范围内;对中、初级职称实行国家统一考试(简称“以考代评”)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10个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即取得相应职称,不进行认定。
(四)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一经查实,由职称认定部门予以撤销,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库。
工作过程中,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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