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24〕21号)文件要求,现就2024年度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一)在我省省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有关院校,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符合职称初定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平等条件者,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请初定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考核认定职称。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建筑)师职称。
(四)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工程(建筑)师职称。
三、申报程序
本年度我厅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采取网上申报、现场审核方式。
1. 网上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事项进行个人注册和信息填报(特别注意:所属行政区划请选择“省本级(省直)”,报送受理部门请选择“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打印。网上填报信息提交后,即可在线打印。
3. 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原件报送至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4.申报查询。网上申报情况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中心”—“我的办件”—“查看办件”中查询。
5.证书打印。经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认定后,可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管理服务”—“职称证书在线领取”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版专业技术资格证。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申报批次
本年度省属单位建设工程专业职称初定工作分2个批次进行。
1.第1批次。
网上申报时间:7月22日—7月31日
材料报送时间:8月5日—8月9日
2.第2批次。
网上申报时间:12月2日—12月11日
材料报送时间:12月9日—12月13日
(二)材料报送要求
1. 《申报表》要求用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在单位公示后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2.报送材料时须提供《申报表》3份、《单位同意申报证明》、《个人承诺书》、身份证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3.材料报送地点:江苏省建设工程系列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1307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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