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2022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2年度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通知如下(中小学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另行通知):
一、初定范围
1、在我区范围内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中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2、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不得参加初定。
3、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初定.
4、巳实行初、中级职称全国统一考试的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卫生技术、船舶、翻译、出版、通信工程等专业不再进行初定。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不可初定。
二、初定条件
(一)学历、资历要求:
1.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高中(职高)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3.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4.具备博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
5.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在参加初定时分别视同中专、大专、本科学历。
6.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大中专结业生(未取得学历、学位)在参加初定时比照相应国民教育序列毕业生降低一个等级。
7.申报人员资历时间计算到2022年7月31日。
不符合以上条件的,按省有关规定做好过渡工作(具体过渡政策见附件)。
(二)年度考核均在合格以上(仅指事业单位人员)。
(三)参加继续教育,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提供门数与资历要求一致)。
(四)巳实行职业准入的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专业,须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初定。
三、申报要求
今年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中的“职称初定申报”入口进入(或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人事人才服务”-“职称和继续教育“子项目进入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界面,点击“职称申报、证书查询入口",登录后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选择“职称初定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系统自动生成的《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二份,规格A4,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4、年度考核表复印件(事业在编人员提供,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5、劳动合同和社保参保证明原件、复印件(企业、非公经济组织及事业编外人员提供)。
6、奖励、业绩、论文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原件不装订,2—6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29日。7月29日系统正式关网,逾期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7月29日。
纸质材料报送及地点: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区政府大楼437室)
五、评审费用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初级评审费80元/每人。
2、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须缴纳评审费。
六、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需按文件规定时间报送纸质材料后我办才能进行网上审核。
附:过渡政策说明
符合下列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初定。
1、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助理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后(从事专业与所学专业一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3年,可初定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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