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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连云港自然资源工程、林业工程初级中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全市职称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精神,现就做好2022年度全市自然资源工程、林业工程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全市企事业单位及各行业中从事自然资源工程中的地质矿产、岩土工程、测绘、土地、国土空间规划的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和高技能人才,从事林业工程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可申报初级(员级、助理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公务员(含参公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正常申报条件

自然资源工程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J35号)相关规定,资格条件中要求的项目规模等级,有国家、行业等相关标准的,按相关标准确定,暂无相关标准的,可参照本通知附件中的《项目规模划分参考表》确定。

林业工程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林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15号)相关规定。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条件

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申报条件

1.省、部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前3名,省、部技术发明奖-等奖前3名,省、部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前5名、一等奖前3名;

2.连云港市科学技术发明奖一等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第1名;

3.江苏省“333”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三层次以上培养对象;连云港市“521高层次人才培养工程“第一层次培养对象;连云港市“双创人才”“双创博士”;连云港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4.符合正常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才,须按正常申报渠道申报中级职称评审,不得申报考核认定。

(四)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公共课在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学习并打印。专业课以系统、行业、单位或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专业培训为主。

(五)其他要求

2021年评审未通过人员,此次申报须提供新的业绩成果(产生于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间,业绩成果比较突出,符合资格条件要求),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受理。

三、申报方式和材料要求

(一)申报渠道

今年申报采取网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或通过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职称和继续教育职称申报入口进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同时,根据自己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对照省职称政策及相应资格条件,一并提交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

(二)资格材料

1.《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一份(附件4)。

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的原件、复印件,学信网学历证明。

3.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或聘用合同等原件及其复印件各一份,聘任时间要与任职年限一致。

4.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5.本单位公示无异议证明(加盖公章),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6.继续教育证明材料。

(三)业绩成果材料

1.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或专业技术报告1份。要写明任现职以来德、能、勤、绩四方面的基本情况,重点突出科研、创新、业绩(成果)等专业技术工作情况及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本人所起的作用和今后努力方向,单位需加盖印章。

2.任期内取得的业绩成果、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及其对应的科技成果、鉴定书,著作、论文、专业文章,技术报告等)各一份(复印件)。著作须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内容提要,公开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相关文章正文,学术会议发表的论文须提交宣读证明等相关材料。

业绩成果材料要简要、准确,精选质量较高、有代表性的申报材料。长篇幅的技术报告等要控制页数,提交关键部分,著作、论文只提交与申报者本人相关的篇幅。不能体现专业能力、水平和业绩的材料不得作为申报材料上报。

对获得省、市、县级成果奖的以署名证书为准;对个人承担工程项目(课题、工作)的规模(重要性)以及在其中所起的作用(效果),须附文件、单位证明、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等材料;该项目(课题)阶段性报告、鉴定报告;获奖证明或取得效益、效果的证明;有关取得效益的证明(如节省材料、获得经济效益、缩短工期等);以上业绩材料需经市、县级以上主管部门鉴定认可。

(四)其他材料

1.考核认定人员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表》、评审人员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通过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生成并打印),认定表和申报表双面印制,一律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不得放大或缩小,封面、封底不得使用硬质纸张。

2.江苏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l)一份。

3、连云港市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2)一式三份,A3规格,单面印制。

4.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工程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1份,附电子表(Excel文件,按要求格式填写)。

(五)材料装订要求

资格材料、业务成果材料分别装订成册,分别制作封面、目录,按前述顺序装订,编页码,目录清晰。其他材料不需要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使用硬质档案盒或文件盒封装,档案盒封面贴“江苏省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登记表“(附件1)。原件单独放在一个文件盒或袋中。每人材料装入一个结实竖式手提袋。文件盒的底侧贴上姓名、电话以及申报专业。

四、有关要求和注意事项

1.申报与审核要求。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可向单位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时效性进行审核,复印件必须核对原件,审核人在复印件上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在“资格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首页注明审核情况并签名。未按要求审核的,所在单位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报送前,单位要将申报人信息及其申报材料在本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县、区属单位须通过县、区职称办或人事代理部门审核上报。县区职称办须在8月10日前完成申报材料线上审核。

2.申报材料必须完整、真实、准确。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行为,一经查实,取消申报人评审资格,巳经取得的职称予以撤销,违纪违规行为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信用库,记录期3年,记录期内暂停申报人职称申报资格,所在单位申报资格视情处理。

3.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往年申报职称且评审通过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均不能再次使用。

4.考评方式,实行面试答辩、材料评审、笔试等方式。笔试、面试内容为申报专业的基本理论、实践应用、发展方向等,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中级职称考核认定,申报与材料审核流程与正常申报相同,与中级正常评审流程同步,继续教育不作要求。

5.收费标准:按规定收取评审和考核费用,中级300元/人,初级80元/人。

6.评审通过人员可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自助打印职称证书。

7.材料接收时间,今年材料接收时间相当集中,不接收提前和滞后报送材料。土地、地质矿产、岩土工程材料于2022年8月10日上午8:30-11:00集中报送。测绘材料于8月10上下午2:30-5:50集中报送。林业工程、规划材料集中于8月11日上午8:30-11:00报送。报送地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处(海州区朝阳中路21号4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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