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区2022年职称工作的统一部署,现就做好2022年度乡土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考核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范围
适用于扎根和活跃在我区民间从事技艺技能、技术应用与推广、经营管理等工作的本乡本土人才(在乡镇、街道和村庄的相关从业人员)。
(一)技艺技能类:包括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土专家、能工巧匠、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民间艺人。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包括从事技术应用、技术推广、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
(三)经营管理类:包括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
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乡土人才职称。
二、考核认定条件
乡土人才初级职称对应名称为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申报条件按《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3号)文件规定执行。
(一)学历、资历要求
申报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从事乡村相关工作7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的,可申报认定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下同)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年以上;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现从事乡村相关工作,可申报认定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3、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乡村从事相关工作,可不受年限限制申报认定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取得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的,可同时核发我省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申报人员无工作单位的,填写虚拟单位“连云港市乡土人才联盟”。
(二)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申报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要具备以下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1.技艺技能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4之
(1)掌握某项技艺技能,在技艺传承、带领群众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
(2)设计制作技艺作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技艺表演活动,参加过县级以上举办的展演活动。
(3)个人因技艺技能突出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下同)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被认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4)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竟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竟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2.技术应用与推广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5之一:
(1)掌握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业等领域的实用技术,能解决相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效益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2)在应用推广现代实用技术方面取得实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得过县级以上专业(人才)奖项;实践技术或方法等工作总结编入县级以上实用农业技术手册等刊物l篇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部门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乡镇级下达的项目。
(4)个人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选奖励1次;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5)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竟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竟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3.经营管理类。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4之一:
(1)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注意学习现代科技、信息等手段,创办或参与管理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带领群众增收致富。
(2)创办或参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3名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均经济收益超过当地平均收入,相关先进事迹在县区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1次以上。
(3)获得“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县级以上部门专业(人才)奖项;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4)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竟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竟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三)其他
继续教育要求。每年至少参加1门公需科目学习并考核合格。鼓励乡土人才积极参加各类实用技术、创新创业、职业技能、学历提升等培训,鼓励乡土人才积极发挥专长参与各类技能培训授课。乡土人才参加的各类技能培训和授课情况可记录为继续教育学时,并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
三、申报要求
今年采用网上申报与提交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申报:
申报人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栏目“个人业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子项目中的“职称评审申报”入口进入(或登录“连云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首页,“人事人才服务”-“职称和继续教育”子项目进入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界面,点击“职称申报、证书查询入口",登录后在“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中选择“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选择“职称评审申报”)在线填报相关申报信息。信息填报成功后,通过系统自助打印《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会同其他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纸质材料报送:
1、系统自动生成的《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两份,规格A4,正反面打印,单独装订)。
2、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专科以上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连云港市职称和继续教育网成绩汇总表》(提供年度与资历要求一致)。
4、奖励、业绩等材料原件、复印件。
原件不装订,2-4项材料按以上顺序简单装订。凡需打印、复印的材料统一使用A4纸。
四、申报时间及地点:
网上申报时间:即日起至7月29日。7月29日系统正式关网,逾期不受理。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7月29日。纸质材料报送及地点:区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五、评审费用
1、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的规定:初级评审费80元/每人。
2、各单位报送材料的同时须缴纳评审费。
六、注意事项
所有申报人网上提交申报信息后需按文件规定时间报送纸质材料后我办才能进行网上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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