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职称评审网_南京职称申报代办机构_工程师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2022年扬州市档案专业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号)精神,现将扬州市2022年度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申报人员为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档案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档案专业技术人才。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职称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评审条件

1、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3号)文件执行。

2、非档案专业人员需提供“江苏省档案人员上岗资格证书”,或“江苏省档案人员远程教育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或具有经学历教育取得的4门以上档案专业理论课程的合格证明。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档案专业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和《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2021年9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修正)执行。

4、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精神,市职称办下发了《关于做好我市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扬职称(2020)2号),民营企业优秀青年人才可直接申报评审中级职称(“以考代评"的职称除外)。其中,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本科满5年、大专满7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博士满1年、硕士满4年、本科满7年、大专满9年可以申报中级职称。

5、外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委托我省评审的,需向江苏省职称办提交外省省级职称管理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中夹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军队的专业技术人才,如需在我省申报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交委托函,向江苏省职称办办理有关委托手续后方可受理。评审材料直接报送至江苏省档案馆。

6、按《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356号)文件,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要求。

7、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三、申报渠道及材料提交

1、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并将申报材料逐级报送到县(市、区)人社局职称部门。

2、初、中、高级职称申报均采取线上线下同步申报的方式。申报人员可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与个人业绩等全部纸质材料一并报送至扬州市档案馆(地址:府西巷8号612室)。

在线申报时间为:高级6月1日至6月17日,初、中级6月2日至7月25日,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高级6月6日至7月1日,初、中级6月6日至7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初、中级评审在9月底前完成。

2、高级评审实行二级评审方式。笫一级评审:副研究馆员资格采取笔试(开卷)方式、研究馆员资格采取面试方式,内容涵盖《理念与范式:档案工作新探》(南京大学出版社,2011版)、档案政策法规及档案标准等,侧重考察申报人员档案专业理论素养、档案事业宏观管理及政策水平。笔试、面试拟在9月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收费用,不安排辅导。笫二级评审:采取专家评审方式组织评审,拟于9月底前完成。

五、申报材料及装订要求

l、申报人员严格按照《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l)的内容和要求,对照相应资格条件提供材料。

2、初、中级申报人员一律需提供带二维码查询内容的毕业证书学信网认证。

3、企业申报人员需提供近1年的社保缴纳证明(注明个人社保账号),其中,最近的缴纳单位必须为申报单位。

4、申报人员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工作业绩、科研成果等材料,要在工作单位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作为申报材料之一,装订入佐证材料。

5、申报材料按《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清单》(附件l)的顺序和要求,区别“资格证明材料”和“业绩成果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每分册需有封面及目录,分册封面无特定样式。以上分册随同《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打印)、《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和近期免冠2寸蓝底照片等不需要装订成册的材料装盒(袋),并在材料盒(袋)贴上《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材料封面》(附件2)。

6、每份申报材料须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

7、申报材料请装入与材料厚度相当的档案盒(袋)。

六、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申报人所在单位应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对提供的复印件应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或人事部门公章,并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单位中的申报对象,所在单位只对其工作业绩、论文、工龄、任职资格等进行核实并盖章,其学历、工作经历(简历)等由人事档案代理机构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

2、相关部门复核。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由各地档案职称部门会同人社部门复核,符合申报条件的统一报送市档案馆,并将《江苏省申报档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4)汇总后,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发至邮箱yzdafz20l2@l63.com。

市直单位人员的申报材料由市主管部门审核确认。

七、重要说明

1、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递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经查实一律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2、破格申报人员,除按破格条件逐项准备材料外,单位还须出具同意破格意见,需经各县(市、区)或者市直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并加盖印章。

3、根据有关文件精神,评审收费标准为初级80元/人,中级200元/人,高级400元/人。

4、申报材料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他材料不予退还。

5、评审通过人员请在申报网站自主打印电子职称证书。

6、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申报评审所需附件可在“扬州档案方志”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不得调整栏目内容及格式。

在线报名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cjzc/421.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

在线报名咨询

在线报名
服务热线

服务热线

东南文理进修学院电话
客服微信
南京东南文理进修学院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