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从事乡村相关工作7年以上,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的,可申报评审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二)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技工院校技师班毕业,下同)后,从事乡村相关工作1年以上;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后,现从事乡村相关工作,可申报认定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专业能力和业绩要求:
(一)技艺技能类
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4之一:
1.掌握某项技艺技能,在技艺传承、带领农民增收致富中发挥积极作用。
2.设计制作技艺作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技艺表演活动,参加过县级以上举办的展演活动。
3.个人因技艺技能突出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下同)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被认定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4.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二)技术应用与推广类
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5之一:
1.掌握种植业、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农产品销售业等领域的实用技术,能解决相关生产实践中的技术问题,提高生产效率,经济效益超过当地平均水平。
2.在应用推广现代实用技术方面取得实效,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获得过县级以上专业(人才)奖项;实践技术或方法等工作总结编入县级以上实用农业技术手册等刊物1篇以上。
3.参加县级以上部门下达的项目,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承担乡镇级下达的项目。
4.个人受到县级以上部门(含学会或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评选奖励1次;或作为主要参与者获得市级以上部门评选奖励1次以上;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5.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三)经营管理类
须具备下列条件第1和条件第2~4之一:
1.接受新理念、新知识能力强,注意学习现代科技、信息等手段,创办或参与管理企业或专业经济合作组织等载体平台,带领农民增收致富。
2.创办或参与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提供3名以上农村劳动力就业,人均经济收益超过当地平均收入,相关先进事迹在县区级以上主流媒体上宣传报道1次以上。
3.获得“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等县级以上部门专业(人才)奖项;或受到乡镇评选奖励2次以上。
4.参加市级一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三等奖以上,或参加市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获得二等奖以上。
职称与技能等级贯通办法:
(一)具有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在乡村从事相关工作,可不受年限限制申报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
(二)取得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资格的,可同时核发我省相应职业(工种)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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