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开发区第三季度大中专毕业生初定职称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受理范围
在我区工作并缴纳社保或企业总部在开发区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规定程序和条件申报初定初级职称。
二、申报条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工作的通知》(通职称办〔2022〕2号)执行。
专业技术工作时间计算截至2022年9月30日。
三、申报流程
(一)登录江苏人社网办大厅。注册个人基本信息。注册成功后,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事人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初定申报,进行申报。填写申报基本信息、学历学位信息、工作经历、工作总结等,并上传相关附件,完成后点击确认提交。
(二)审核
网上提交,单位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上传,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四、需上传的材料(仅支持PDF格式)
在申报页面对应项目中上传下面材料:
1、学历学位信息:
(1)毕业证书扫描件;
(2)《学信网电子注册备案表》(二维码有效期6个月以上);
注:2001年以前毕业的,可在学信网申请《学历认证报告》,也可提供《毕业生登记表》(可从本人档案里查找)。
2、社保缴费证明:《江苏省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单》(登录网办大厅个人中心,打开“我的权益单”,点击下载)。
3、单位公示及结果报告证明:
(1)《单位同意申报证明》(申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加盖单位公章、签字后上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还须加盖主管局及劳务派遣单位公章);
(2)《个人承诺书》(申报页面点击下载模板,签字后上传)。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劳动合同制管理人员)须上传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有从业资格要求的需上传相关职业资格证书。
5、劳务派遣人员须提供实际工作单位的同意证明、三方协议(实际工作单位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代缴社保协议及申报人与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合同)和第三方人力资源公司的人力资源资质证书。
6、总部在开发区的外地企业申报人员,须提供单位隶属关系证明材料及本人缴纳社保证明。
五、其他注意事项
1、职称证书为电子证书,请选择清晰证件照片作为证书照片。
审核通过人员待系统生成证书后,依次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职称证书在线领取—申报—下载”及时下载保存。
2、工作总结撰写要求:不少于800字,应完整并如实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情况、业务技能和专业理论的提高情况、取得的专业工作业绩、成果情况,并对所承担的课题或项目等详细说明本人在其中的地位和作用。
3、初定实行网上审核,不需要递交纸质佐证材料。待可以下载电子证书后,方为申报通过。申报人如有需求个人保存申报表的,可将申报表打印盖章后(A3双面小册子),于2022年10月中旬至开发区职称办盖章。
(二)网上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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