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专业能力、业绩、成果要求:
(一)技术员
具有完成一般技术辅助性工作的实际能力。
(二)助理工程师
从事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工作,并须具备下列要求中的1项:
1.参与环境类科研项目,提供相应阶段性成果,其成果被有关部门或单位认可。
2.参与研发、推广与专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提供相应阶段性成果。
3.参与完成编写环境规划、实施计划、工作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分析报告等;或参与编写环境管理文件;或参与环境科普等技术工作。
4.参与环境工程方案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或参与环境工程项目设计;或参与环境工程施工、调试、运行或运维。
5.参与环境监测技术工作;或参与环境监测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或参与环境信息系统管理、维护。
6.参与起草生态环境类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标准规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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