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资源工程(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助理规划师)初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初定或申报评审初级职称:
(一)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二)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规划)师职称。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可初定助理工程(规划)师职称。
(四)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规划)师职称。
(五)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规划)师职称。
(六)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规划)师职称。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基本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工作经历(能力)、业绩、成果要求具备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与1项中型以上项目,或2项小型项目,提交项目工作报告、技术研兖报告等成果材料。
(二)参与编制自然资源领域规划、方案等技木文件,或参与自然资源科普等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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