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扬州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定评审工作,根据市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扬职称办(2022)1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条件
2022年全市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定评审工作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技工院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76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执行。
(一)实行按岗位申报,学校要严格按照岗位设置主管部门核定的岗位数,根据评聘结合的原则,开展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推荐、初定评审工作,不得突破当年可使用的岗位数额,核定的人员岗位情况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申报者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二)援派期1年(含)以上的援藏援疆援青技工院校教师可在受援地参加职称评审,申报材料经派出单位审核同意后,由受援地按照本地区评审标准直接组织评审,无需履行其他报批或者委托手续。
(三)行政主管部门为有关厅局的技工院校,其教师的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评审工作原则上由行政主管部门负贵。除行政主管部门为有关厅局的技工院校外,全市其它技工院校教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和市区内(不含江都区)的其它技工院校教师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由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各县(市)和江都区内的技工院校教师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由当地职称办负责。除行政主管部门为有关厅局的技工院校外,全市其它技工院校教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工作由市职称办负责。
各县(市)和江都区内的技工院校教师的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时间等具体申报工作,请各有关技工学校与当地职称办对接;有关技工院校教师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时间等具体申报工作,请各有关技工院校与市职称办对接。
二、申报材料
(一)根据省职称办统一要求,从今年起,技工院校教师初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采取网上申报形式。向市技工学校教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和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技工院校教师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8月25日—9月25日,各县(市)和江都区的职称办对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核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0月20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10月1日—30日),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一式三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三份)。同时将个人业绩等纸质材料一并报送。
(二)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材料装订方式详见附件l,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装订方式详见附件2。
(三)各技工院校对本单位申报人员提供的学历(位)证书、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论文著作、荣誉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任职通知、反映个人在校情况等材料的复印件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审核人签字,注明核实日期,加盖单位公章,同时,当地职称办审核并盖章(反映个人在校情况当地职称办可不审核)。
(四)申报以各技工院校为单位,按照附件所要求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整理装订,集中填报《扬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4、)《扬州市技工院校教师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基本情况汇总表》(见附件5)各一份,加盖单位及所在的县(市、区)职称办的公章,同时,报送该材料的电子文档(excel表格)。
(五)县(市、区)职称办、有关厅局集中出具委托函,并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表》相应栏里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六)各分册请自制目录,标明页码。申报材料纸质档案袋(不要用塑料文件盒)要保持整洁,所装材料量要适中,不宜过多,每人一个档案袋(至多不超过两袋)。档案袋封面上贴有申报专业、申报职称、姓名、工作单位、手机号、申报材料总目录等内容。
(七)提供的论文须是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的教育教学研究论文或学术论文,可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到,请将论文在“中国期刊网”(中国知网)等论文数据库中查证页面打印,并粘贴在论文复印件前。
三、注意事项
(一)要严格按岗申报。各技工院校要严格落实本通知”一、申报评审条件”中实行按岗位申报的具体要求,如实填报技工院校可使用岗位数额统计表。按岗申报实行责任倒查追究制,未严格落实按岗申报出现问题的,学校自行负责,市人社局将倒查并追究含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在内的学校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要严把推荐过程“三关“和材料审核关。在推荐工作中要做到“三公开“,即:申报人员公开述职、申报材料公开展示、推荐结果全校公开,确保推荐过程的民主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结果的公正性。各技工院校要对本单位教师申报职称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加盖单位印章的学校公示及公示结果材料一并报送。各技工学校、县(市、区)职称办要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三)要按标准缴纳评审费。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费按照每人缴纳评审费200元的标准,以各技工院校为单位集中汇款。请将评审费缴纳的银行回执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
(四)要按时按要求报材料。各有关技工院校于10月25日前和11月5日前分别集中报送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和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初定申报材料(初级和中级申报材料分别用收纳箱放置)到市人社局职业能力建设处307室,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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