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数字经济(集成电路)副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较显著、贡献较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工程师职称后,成绩较显著、贡献较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及相应奖项)三等奖1项以上(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或江苏省专利奖获得者(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在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从事相关领域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系统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流程、标准、规范、规程、规章;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对重大和关键的技术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和总结提高,并能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技术发展规划;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能够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集成电路研究、设计、制造、封测等相关研发工作或技术管理,项目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二)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承担1项以上省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行业政策研究、标准规范研究等课题,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
(三)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与集成电路相关的1项以上省级或2项以上市(厅)级项目的预可行性研究或工程可行性研究。
(四)完成关键设备或复杂设备维修工作的全过程或成套设备的养护、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主导实施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的相关工作。
(五)主持或独立承担的技术分析和市场分析预测,被主管部门或单位采纳。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同时具备下列(一)至(八)和(九)至(十)中各1项:
(一)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1项以上(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主持编制本行业内具有指导性、规范性政策文件或集成电路有关技术规范、规程、标准、教材、技术手册2项以上,并已颁布实施。
(三)作为技术负责人,完成省级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以上,并通过鉴定或验收,有一定的创新性。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开发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2项以上,或推广应用具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3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五)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专业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1件以上,或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登记4件以上,或软件著作权4件以上,已实施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六)主持首台套重大装备和关键零部件产品的核心技术攻关,通过验收,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七)获得省级以上集成电路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认证新产品或新技术1项以上,取得较好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完成信创领域省级自主创新项目取得明显成果。
(九)作为主要编著者,出版本专业著作(本人撰写5万字)1部以上。
(十)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或在业界公认的高水平专业学术会议(论坛)上报告的本专业论文1篇。主持完成并已颁布实施的省级以上行业标准、规程、图集、导则、指南、工法、专业教材等1项可替代1篇论文;授权发明专利可替代1篇论文。
(十一)作为主要起草人,为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有较高水平的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实例材料等2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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