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自然科学研究(副研究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资格: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2.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
3.获得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4.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5.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二)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资格: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2.获得其他专业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
(三)取得助理研究员资格后,业绩卓著,学术或技术上有重大突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提前1~2年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资格:
1.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二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1项或三等奖(相应奖项)2项的主要完成人。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市(厅)级及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称号获得者(含其他相应层次及以上人才项目或荣誉称号,其中团队项目需为牵头人)。
专业能力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
(一)基础研究
1.具有本专业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
2.能够提出有较大学术影响和应用价值的研究项目,提出有效的研究途径,制定可行的研究方案,解决科研工作中有重要意义的理论问题。
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业绩。
(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
1.具有本专业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熟练运用国内外先进的科研、开发或成果推广方法,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
2.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科研、开发或成果推广工作,取得具有较高实用价值或较大社会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关键技术成果、技术推广成效等。
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业绩。
(三)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
1.具有本专业领域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具备较强的战略和政策研究能力、决策咨询服务水平,是本专业领域的学术骨干。
2.主要参与承担科技咨询与管理服务相关科研项目,在科技咨询和战略政策研究方面取得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产生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3.具有指导、培养中初级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并取得较好的业绩。
业绩、成果要求:
(一)基础研究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1~3和4~5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承担完成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2项。
4.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专著或译著1部。
5.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主流期刊发表本专业有影响力的论文1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
(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1~3、4~5和6~8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承担完成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2项。
4.作为主要负责人开展应用研究,或作为主要完成人为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推广作出突出贡献,组织签订有较大影响力的横向合同,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作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自然科学研究相关的授权发明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新药等认定或证书1项。
6.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市级及以上有关法规、条例、规章等,或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2项,并颁布实施。
7.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或译著1部。
8.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主流期刊发表本专业有影响力的论文1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
(三)科技咨询与科技管理服务
任现职期间,须同时具备1~3、4~5和6~8中的各一项:
1.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1项。
2.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市(厅)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进步)奖、技术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等三等奖及以上(相应奖项)2项。
3.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1项,或承担完成重大横向委托科研项目2项。
4.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完成科技咨询、科技管理、科技服务等重要工作,并取得显著的服务成效和较大的社会影响。
5.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出与从事专业相关,在科技咨询和战略政策研究方面取得较大影响的学术成果,具有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规划方案等2篇,并被有关单位(部门)采纳。
6.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市级及以上有关法规、条例、规章等,或撰写省级及以上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2项,并颁布实施。
7.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和影响力的专著或译著1部。
8.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上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2篇,或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际主流期刊发表本专业有影响力的论文1篇,或在国内外高水平论坛、大会发表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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