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统计专业(高级统计师)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与资历条件:
参加高级统计专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报评审高级统计师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二)具备硕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第二学士学位、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统计师职称后,从事与统计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专业经历(能力)及工作业绩:
熟悉统计相关法律法规,掌握系统的统计理论和比较丰富的统计业务知识,能够组织和指导一个地区(部门、专业)统计业务工作。带领、指导统计师及其他统计工作人员完成拟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任务。有较为丰富的统计工作经验和解决统计工作中重大问题的能力,能为生产经营活动、经济管理工作或领导决策提供指导或咨询。取得统计及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设计2项地市级以上综合性统计调查方案并成功实施。
(二)主持、指导实施县(区)级以上地区(部门、专业)统计调查项目3次以上。或者在企事业单位组织实施5项统计调查项目。
(三)担任本系统、本单位统计相关业务负责人,负责、指导本单位统计相关业务工作,取得先进业务经验,获上级主管部门或统计部门认可。
(四)完成2项地市级以上统计及相关专业科研课题研究项目(以有关部门评审、鉴定、验收为准)。
专业理论水平:
熟悉统计专业领域现状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理论水平,能够对社会经济问题进行系统的调查研究,撰写较高水平的统计调查、分析研究报告或较高应用价值和学术水平的论文、论著等。能够对社会经济的现状和发展作出科学的分析和预测。取得统计及相近专业中级职称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作为第一作者在正式出版社出版有统一书号(ISBN)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著作(译著),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5万字;或者参加编写已投入使用的统计或者相关专业书籍,本人独立撰写不少于5万字(对未注明作者撰写章节的书籍、著作,不能作为研究成果)。
(二)作为第一作者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期刊上,或者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期刊、报纸上发表的统计及相关专业论文、统计分析报告不少于1篇(期刊每篇不少于3000字,报纸每篇不少于2000字,下同)。
(三)作为第一作者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类报纸、期刊上发表的统计或者相近专业论文、统计分析报告不少于3篇。
(四)作为第一作者在省部级内部刊物上发表的专业论文、课题研究报告、统计分析报告不少于3篇;或者在地市级内部综合刊物上发表的统计分析报告、课题研究报告不少于5篇。
(五)落实基层统计专业人员职称“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政策,对长期(中级统计师任期已10年以上)在县(区)级以下单位从事统计工作的人员,其岗位实践性强、操作性强、研究属性不明显的,在论文上不做硬性要求。可以提交3份本人主持并实施的与统计专业相关的方案、案例、分析报告等(每份2000字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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