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苏局(矿安苏函〔2023〕5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就报送2023年度徐州市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评审条件
申报煤炭工程高级职称的具体要求,包括:1.申报对象及条件;2.报送程序、时间及要求;3.申报材料要求;4.材料装订要求;5.有关要求等均按矿安苏函〔2023〕5号(见附件)执行。
二、有关事项说明
1、申报流程。所有申报人的复印件材料,均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核对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审核单位人事部门印章及经办人姓名、审核日期。申报人评审材料的主要部分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完毕后,将同意推荐的申报材料按照申报通知要求报送(含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证明原件)。单位在县(市)区的,需经县(市)区职称管理部门同意推荐。
2、继续教育要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应提供县(市)区职称部门、市职称系列(专业)职称管理部门审验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或电子登记表。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审年度内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学时累计不少于72学时。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其中公共科目每年必须在“徐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完成1门公共科目的学习考核,计24学时;专业科目学时以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及各级继续教育基地组织的业务培训为主。
3、申报材料要求。所有申报人员请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学历、学位证明文件一份,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提交,无须装订。《江苏省煤炭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704681852@qq.com。
三、评审费用
评审费标准及缴费方式均按矿安苏函〔2023〕5号(见附件)执行。
四、材料报送注意事项
网上申报时间:2023年4月30日至7月15日。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7月21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地址:徐州市新城区昆仑大道1号西三区505室(市工信局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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