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科学技术普及专业(副研究员)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任现职以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经考核合格可申报评审副研究员职称: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
(二)具备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三)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四)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从事科普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成绩较显著、贡献较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条件,取得助理研究员职称后,成绩较显著、贡献较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1年申报:
1. 获得江苏省最美科技工作者、全省科协系统先进工作者等(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 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普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排名前五,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3. 主持创作或独立完成的原创科普作品获得全国优秀科普作品、中国科普作家协会优秀科普作品奖(及相应奖项,排名前三,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4. 在基层一线从事科普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累计满20年。
专业技术能力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扎实的科普理论水平,系统掌握国内外现代科普相关方法和发展趋势,熟悉科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科普专业有影响力的学术论文2篇,其中核心期刊论文不少于1篇。在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可的国内外高水平学术会议(论坛)发表科普专业主题报告或大会交流报告1篇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作为第一发明人取得授权发明专利1件可替代核心期刊论文1篇。
(二)作为主要编著者,公开出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科普专业学术著作1部(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
(三)主持省(部)级科普研究课题1项并通过结项验收;或主持市(厅)级科普研究课题2项,并参与省(部)级科普研究课题1项且通过结项验收。
(四)主持完成在科普领域具有一定影响且在市(厅)级以上得到有效应用的决策咨询报告、研究报告等2项。
(五)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部)级以上科普有关法规(条例、规章)、政策性文件1项,并颁布实施。
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以来,具有系统、扎实的实践功底,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履职成效良好,具有指导和培养中初级人员的能力,有较高的行业认可度和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省级以上大规模科普活动2次以上或市级以上较大规模科普活动4次以上,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二)作为主讲人每年开展4个以上不同主题、具有一定规模的科普讲座(报告),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或每年开展4场以上咨询评估等科技推广应用活动,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三)主持策划并组织实施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的2个大型科普展览或3个中型科普展览,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四)主持研发4个原创科普展品并在2家市级以上科普场馆投入使用,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五)主持编撰且出版发行科普图书(每本15万字以上且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2本以上,并取得良好经济或社会效益。
(六)主持策划或运营维护(排名前二)省级以上主管部门主办的科普传播平台,或运营管理(排名前二)业内认可、有较大影响力的传播平台,并取得良好社会效益。
(七)作为主要起草人撰写省级以上技术标准或行业标准1项,并颁布实施。
(八)作为主要完成人取得的科普成果获得省科学技术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应奖项,排名前五,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九)主持开展的科普活动等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奖励(排名前五)1次或市(厅)级表彰奖励(排名前三)2次(以奖励证书为准)。
(十)获得省级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个人、省级十佳科技辅导员或经国家主管部门认可开展的科普讲解大赛等全国性科普类赛事一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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