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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泰州市林业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精神,今年泰州市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按照《江苏省林业局关于组织报送2023年度全省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材料的通知》(苏林人[2023]4号)执行。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实名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单位做好审核公示工作。

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要求近5年以来,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72学时,其中需提供近5年内5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申报人员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并逐级审核报送。所有申报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并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

各地、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抓紧部署,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审工作,并于2023年7月26日前,将审核通过、下载打印的纸质评审申报材料报送至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市(区)汇集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82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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