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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南通市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农业工程中、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3]45号)、省农业农村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通知》(苏农职称办[2023]7号)精神以及南通市职称办对今年职称评审工作的部署,现就做好2023年南通市农业技术和农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及高级农业经济师评审材料的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或考核认定。

二、申报评审政策

按照《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试行)》(苏职称[2020]42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在职称评价中进一步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不良倾向的通知》(苏人社发[2022]156号)精神,组织开展我市2023年度农业行业相关职称申报和评审工作。

(一)江苏省农业技术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桉《江苏省农业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7号)设定的专业类别和资格条件申报。

(二)江苏省农业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8号)设定的专业类别和资格条件申报。

(三)江苏省农业经济高级专业技术资格

按《江苏省农业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6号)设定的资格条件申报。

取得农业经济师资格后,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高级经济专业(农业)技术资格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全国统一合格标准(取得的合格证明自考试通过之日起,在全国范围5年内有效),或2023年参加考试的成绩达到我省2023年度农业经济高级职称评审使用标准的(年度评审使用标准待考试成绩确定后公布,且仅在当年有效),并符合相关学历、资历要求,可以申报高级农业经济师资格。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赁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五)基层一线专业技术人员选择“三定向”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的,应严格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基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定向设岗、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152号)执行。申报人其身份认定和申报岗位信息须由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农业农村局出具说明材料。

(六)落实职业资格与职称的对应要求,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精神,实现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

(七)跨区域、跨单位流动人员,因岗位发生变动需要跨系列转评职称的,转岗考核合格,可申报同级转评,转评满1年后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工作年限及相关业绩连续计算。

(八)继续教育条件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程序

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申报材料,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高评委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人按规定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一)网上申报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申报人安装Firefox(火狐浏览器)、Chrome(谷歌浏览器)及其更高版本浏览器,登录“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进行个人注册,注册完成输入用户名、密码,登录网办大厅进行业务办理。在“个人办事”栏目选择“人才人事”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进行“职称评审申报",表单中凡是带*的均为必填项,信息录入要规范,评委会选择要正确,不得遗埽、错报。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安装“GoogleChrome浏览器”,申报人可通过“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点击“省农业农村厅",进入“在线申报"。在“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查阅下载相关政策文件、用户手册,点击“申报系统”,进入申报。按要求注册并录入个人相关信息。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5月25日至6月3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3.上传申报材料

所有材料须经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舞类材料首页有审核部门公章和审核人签名,方视作有效申报材料;有效申报材料扫描成电子文档上传到相应栏目(注意上传的电子文档大小的限定);所获的成果奖励证书,须附授奖部门发布的公文或由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论文发表的期刊,须附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网站期刊查询截图。

(二)申报人需报送的纸质材料

1.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1)由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职称评审申报“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正反打印)。(2)个人简介表(附表l)(一式20份,A3排版单面打印)。(3)个人业绩纸质材料l套:目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所在单位出具的评前公示情况证明、破格申报推荐表、个人业务工作总结、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需要提供入学登记表、成绩报告单、毕业生登记表等材料)、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近五年继续教育证明材料、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年度考核证明、业绩成果材料、论文著作等。

2.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系列

(1)由“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自动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A4排版正反打印)。

(2)个人业绩纸质材料1套。

(3)申报人桉定向评价标准申报高级职称的,须提供属地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行政主管局对其身份认定和申报岗位空岗信息的说明材料。

3.破格申报者,须提供破格申报推荐表(附表2)1份,交主管部门。

4.申报人现职称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人提供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均以材料落款时间为准)。

5.所有材料一律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及底部标贴清晰。

(三)各地、各有关单位汇总报送的材料

1.将申报人桉《2023年中(高)级资格评审情况一览表》(附表3)分专业、分等级汇总,报送纸质材料同时提供电子表格(须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盖章)。

2.破格申报推荐表。

3.申报人报送的材料。评审结束后,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外,其余资料不返还。

四、审核要求

(一)单位初审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并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负责。

2.审核人必须在上传的材料上签名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杜绝弄虚作假。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报请市职称办桉相关规定办理。

3.做好评前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为其出具公示情况证明。

(二)行业主管部门复审

1.各县(市)区行政管理部门按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送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批准后报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

2.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3.2022年评审未通过者,2023年不能提供有效反映其新增业绩成果材料的,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受处分人员申报职称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省、市职称办分别对高、中级资格申报材料进行终审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超出评委会受理范围或违反委托评审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各地、各单位应及时退回申报人,并告知申报人知晓。

(四)中级终审通过的申报人员将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公示5个工作日,高级终审通过的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将在“江苏省农业技术、农业经济和农业工程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公示5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一)根据省物价局苏价费函(2002J62号文规定,正高资格评审费每人500元,副高资格评审费每人400元,中级资格评审费300元。评审费与材料一并交齐,评审费由各县(市)区统一汇到指定账户(备注:申报各级别人数明细),市有关单位人员报送材料时提供汇款截图(备注:姓名、单位、申报级别)。

(二)中、高级申报人分别可在“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和“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自主打印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

(三)完善职称申报评审诚信体系,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年。

六、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各地、各单位纸质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时间为2023年7月1~6日,请在规定时间内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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