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新闻专业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新职〔2023〕1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苏政资办〔2023〕1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度盐城市新闻、政工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新闻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6号)文件执行,政工专业按《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45号)文件执行。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一)申报高级职称
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5月5日-6月2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县(市、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本级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装订入卷宗的均为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返还。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相关主管部门收集申报材料的同时收缴申报人500元评审费,与申报材料、相关原件一并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二)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7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县(市、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县(市、区)委宣传部,县(市、区)委宣传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本级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9月10日,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装订入卷宗的均为复印件,评审结束后不再返还。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相关主管部门收集申报材料的同时收缴申报人300元评审费,与申报材料、相关原件一并报送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三)申报初定职称
申报初定新闻、政工专业相关职称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执行。
三、中级职称评审安排
新闻、政工专业中级职称拟于11月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未尽事宜按省新闻职称办、省政资办和市人社局文件执行。
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0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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