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关于报送2023年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初、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环职称办[2023]2号)和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22号)要求,现就报送2023年度盐城市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条件
申报及评审条件、学历及资历要求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21]8号)文件执行(详情见附件1)。
二、申报注意事项
申报人员按照要求实名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
(一)申报高级职称
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6月19日9:00—7月21日24:00,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详情见附件2)。县(市、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祈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市本级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24日。
高级职称评审费标准为:500元/人,评审前汇至江苏省环境科学学会(开户银行:中回银行南京风凰花园城支行,汇款请备注:申报人姓名+单位+职称评审费)。
(二)申报中级职称
申报人员网上集中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日-8月15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详情见附件3)。县(市、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报送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审核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盐南高新区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经属地职称办审核盖章后由申报人直接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市本级申报材料(含相关原件)由申报人所在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集中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31日。各驻县(市、区)生态环境局、市直相关主管部门收集申报材料的同时收缴申报人300元评审费,与申报材料一并报送市生态环境局组织人事处。
(三)申报初定职称
申报生态环境工程专业认定相关职称的,按照《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盐人社发(2023J22号)文件执行(详情见附件3)。
三、中级职称评审安排
生态环境工程专业中级职称拟于11月底前完成工作。未尽事宜桉省生态环境工程职称办和市人社局文件执行。办公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71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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