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文旅传〔2023〕91号)和市人社局职称工作部署,现就报送2023年徐州市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和对象
1、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2、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3、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二、申报评审政策
1、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资格条件分别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群众文化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和《江苏省美术馆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3〕37号)有关要求执行。
2、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
3、继续教育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
三、申报渠道及程序
1、各单位严格按照省文旅厅《关于报送2023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认真细致地做好申报材料的推荐、审核及报送工作。对复印件材料审核无误后,一律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2、需要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办理职称评审申报业务,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与申报评审纸质材料一并上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纸质件1份,由各单位汇总后盖章。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XX地区(单位)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
3、《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件3份和电子文档1份。纸质件用A3纸打印(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副研李××)。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和取得现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复印件)。
11、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材料(系统下载的《单位同意申报证明》原件)。
12、破格申报的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
13、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4、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15、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
16、其他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除1、2、3项以外,其他材料须装订成册,相关证书原件须经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或省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确认,相关证书复印件须加盖申报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装订要求:
1、两分册申报材料要求为胶装,左边竖向装订,不能使用拉杆或者订书钉装订。
2、每分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目录与分册内容清晰关联。各分册装订成册后集中在一个材料袋内。
五、申报时间
1、申报人员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到8月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2、纸质申报材料须经单位审核同意盖章后,于2023年8月1日至8月11日报送至徐州市文广旅局职称办(新城区汉风路行政中心西区综合楼F536室),联系人:魏凤乔。逾期不予受理。
六、注意事项
1、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资格条件(含学历、任职年限、业绩成果、著作论文、奖项等),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包庇、纵容弄虚作假,出具虚假证明,协助申报人骗取推荐资格的,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以及破格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时在材料袋外面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及手机号码)。
3、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理论成果、业绩成果及相关证书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3年内不得参评。
4、新文艺群体(包括非公有制组织、社会组织中文艺从业人员,以及自由职业文艺工作者)申报人员的纸质材料由所在设区市文联初审,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省文联对符合申报条件的新文艺群体申报人纸质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相应栏目盖章。
5、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不退回申报人。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6、各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里的“核心期刊”,请参照南京大学核心来源期刊目录及北京大学学核心来源期刊目录。
7、申报人员在报送材料时需交纳相关评审费用,如转账汇款的请务必注明单位、姓名、用途。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gjzc/2368.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