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范围及要求:
(一)在我市企事业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含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评审条件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报评审。
(二)从外地流动到我市企业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其在原工作地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获得的工程类中级职称及工作年限予以认可,符合本通知要求的按相关程序申报(申报时应同时提供中级职称证书、评审申报表、当地职称职能部门批文扫描件)。
(三)已按国家相关规定获得其它系列(专业)高级职称的人员可以申报同级转评,但已取得的高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原取得其它系列中级职称后,经同级转评获得建设工程中级职称须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职龄可连续计算)。
(四)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予申报,如违规申报取消其申报资格并通报其所在的单位。
申报材料要求:
1.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完成网上申报后下载打印,用A3纸小册子格式打印)
2.简介表: 一式8份(可在南通人社局"职称专栏"下载)
3.身份证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具有多个学历的按照由高到低的顺序一并提供),同时应提供学籍登记表和国家教育部学信网电子注册证书信息(有效期5个月)
5.现职称证书(或视同职称证书的职业资格证书、技能等级证书)
6.个人参保证明或单位聘用合同扫描件
7.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任期考核表扫描件(此条企业人员不作要求)
8.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扫描件
9.相关获奖(表彰)证书扫描件
10.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11.反映本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和业绩(成果)方面的佐证材料(含相关扫描件)
12.发表或撰写的专著、论文、专题报告等
申报时间安排:
各县(市)区、市相关主管部门或单位,应按照本通知要求,抓紧组织申报工作,检查督促单位和个人完成网上申报,并及时汇总申报材料,认真进行初审,于7月26日至31日将申报材料报送市职称办(各县市区报送时间另行通知),逾期不再收理(网上申报截止时间6月30日)。
评审费用:
每人收取评审费400元,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结束后另行通知。另参加评审答辩人员需加收评审答辩费100元,参加答辩人员于开展评审的7个工作日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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