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申报程序
(一)网上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点击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进入“职称评审”栏目,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
(二)《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经各设区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三)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至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初审,省直单位可直接报送至省建设工程职称办。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申报表》一式 3 份。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后,用 A3纸双面打印,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并在单位公示后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印章。
(二)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般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技术学术水平、工作能力;
3.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6.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评价,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三)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证明材料。
2.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交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材料。
(四)论文、论著。一般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的有关材料。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等),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需原件扫描上传。
(六)《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要求提供近 5 年继续教育证明,且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 90 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
(七)年度考核表。须上传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表扫描件。
注: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本年度职称评审收费采用网上缴费形式,申报人可在现场审核原件后,根据网上提示进行缴费。每人收取评审费 500 元。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 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31 日。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 2022年 3 月 31 日。
(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区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各有关单位(总公司、集团)职称办统一办理。各设区市、省各有关单位应严格审查申报人员各类材料及证件,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四)省建设工程职称办将于 8月1日至8月15日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六)为加强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管,省建设工程职称办将通过信息化手段对申报人所填报的有关学历、资历、业绩、论文等信息进行大数据比对。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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