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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职称评审申报通知

根据2022年度市建设工程职称评审工作安排, 拟于10月召开扬州市建设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会议。为了做好本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单位从事建设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职称评定相应标准要求的专业学历、技术资历和专业技术水 平等条件的人员, 均可按规定的程序申报相应层级的职称。

(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条件

(一)资格条件执行《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5号)相关规定。

(二)根据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职责机构编制的通知要求,城乡规划职责划入自然资源部, 自2022年起,城乡规划专业职称评审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

(三)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江苏省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目录〉的通知》(苏人社发(2019)183号)文件精神,取得《目录》所列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其职业资格可对应相应系列和 层级职称。申报人员可自愿申报评审同级或高一级职称,其资历可按职业资格证书批准日期起算,申报评审条件按现行资格条件执行。

(四)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按照《省人 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五)根据《关于调整我省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人社发[2016]356 号)文件精神,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再作为申报必备条件。

三、申报组织

(一)申报方式。2022年度扬州市建设工程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采取网上申报方式,不再提交纸质材料,只 需提供在线打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3份及《江苏省申报建设专业高级(正高级)工程师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以下简称简介表)1份。各有关单位要积极做好申报的宣传发动、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申报平台。网上申报通过《江苏省 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进行。申报人员(含申报正高级工程师),需要在申报系统上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并按 规定将有关申报材料原件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受现场审核(原件现场审核后退回)。

(三)网上申报时间。 7月1日—7月26日( 逾期不得补报)。

(四)现场审核及材料报送时间。7月15日至8月3日(双休日除外)为材料现场审核及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单位在报送评审材料时将《申报表》及《简介表》一并 报送,并携带申报者身份证进行身份确认。地点:扬州市文昌中路1号运河城市广场5号楼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101室。

四、申报程序

(一)信息填报。登录“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 点击首页“网上办事”栏目“个人服务类“模块,选择“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评审平台“,注册后方可进行信息填报;或登录“江苏建设人才网“ , 进入“职称评审"栏目, 注册后方 可进行信息填报。

(二)《申报表》及《简介表》打印。申报信息提交后,经市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即可在线打印。

( 三)现场材料审核。网上申报完成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申报材料原件送市住建局接受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

五、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 一)《申报表》。一式3份, 通过申报系统下载后, 用A3纸双面打印, 对折后用骑马订方式装订, 并在单位公示后加盖单位(人事或职称部门 ) 印章。

(二)任现职以来工作总结。一般由以下几部 分组成:

l、 个人基本情况及工作经历;

2、 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情况、 技术学术水平、 工作能力;

3、 主要工作业绩及奖励情况;

4、 参加过何种再教育(培训、进修、学习)及目前的学识水平;

5、论文、论著、项目报告等发表或撰写情况;

6、 申报理由。对照“资格条件“要求自我 评价, 说明符合资格条件中所对应的条款。

(三)项目业绩材料。根据项目业绩类别,按以下要求准备:

1、工程设计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合同、人员备案表、图纸、图签, 以及反映项目规模大小及个人所起作用等有关证明材料。

2、 工程施工项目。一般应提交项目的中标通知、合同、人员备案表、竣工验收表及项目建设过程中能反映本 人参与全过程施工管理的主要时间节点的有关证明材料( 如施工组织实施方案、会议纪要,分部验收等)。

3、科研课题。 一般应提交课题立项申请表、 科技项目合同、鉴定或验收证书、应用转化等有关证明材料。

4、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一般应提交专利证书、专利转让合同、专利实施单位取得经济效益的证明及税务证明等材料 。

(四)论文、论著。一般应提交包含封面、目录、前言、有关编审人员的说明、出版刊号,文章全文或参与编写主要章节的有关材料。专项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或实例材料。需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或书面推荐函(重点阐述项目情况及个人所起作用等),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五)学历、资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书等需原件扫描上传。

(六)继续教育。《继续教育证书》或参加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原件扫描上传。要求提供近5年继续教育证明,且平均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不少于90学时,学时可累计计算。

(七 )年度考核表。须上传任现职以来考核情况表扫描件。

注:现场审核材料原件请按以上要求准备。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方式

今年职称评审费采取网上缴费形式,材料现场审核通过后即可缴费,每人收取评审费 500 元。申报人员登录“扬州市建设培训在线学习平台 ” ,完成注册后登录进入系统点击“职称申报”—“我要报名”—“选择报名人员”栏中点击新增人员,完善申报人员信息。本次缴费的发票为增值税电子发票,审核结束后,系统将自动开具发票并发送至邮箱,请在确认缴费前,务必填写 正确的职称申报人员本人信息、开票信息及邮箱,发票一经开出,无法更换。(正高级申报人员现场原件审核通过后交现金,统一转账省厅,发票评审后网站下载。)

七、注意事项

(一)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 ( 2022 ) 29 号)文件精神,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成果、 论文、学历( 学位 )证书等, 截止时间为 2022 年 3 月 31 日。

(二)报送材料由各设县、区、市住建设局、市各有关单位职称办或人事部门统一办理。《申报表》“组织意见“ 栏中,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按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办理,申报人 请到单位所在县、区、市人社部门职称办审核盖章后报送。

(三)个人申报材料须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核实,并将《简介表》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 在《简介表》相应栏填写公示情况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市 建设工程职称办将在《江苏省建设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电子化 评审平台》上对个人申报相关材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上年度申报评审未通过者,其工作业绩、业务水平没有明显改善的,原则上今年不得重复申报。

(五)对伪造学历、资历,伪造申报材料,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将予以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延迟申报 处理,相关行为将作为失信行为予以记录和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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