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5年度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职称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苏人社规〔2024〕3号)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职〔2025〕4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对象
在我省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网络安全研究、网络安全产品生产、网络安全技术应用、网络安全服务等方面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从事网络安全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
中央驻苏单位或外省驻苏企业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办事处等)和驻苏部队专业技术人才,在我省申报高级职称评审的,需提交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出具的委托评审函,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同意后进行。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的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受到党纪、政务、行政处分的,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2025年度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2〕18号,以下简称《资格条件》)执行。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二)高技能人才申报职称评审,按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苏人社发〔2021〕132号)规定执行。
(三)取得重大基础研究和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网络安全领域作出重大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由2名以上网络安全领域具备正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推荐的,可以直接申报高级职称评审。海外归国人员、党政机关交流或部队转业安置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首次申报职称时可根据专业水平和工作业绩并参照同类人员评审标准,直接申报相应职称。民营企业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急需紧缺人才、优秀青年人才可按规定直接申报评审相应层级职称。
(四)通过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取得初、中、高级资格,且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关于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学历资历条件,符合职称晋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五)专业技术人才参加继续教育情况列为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三、申报与审核
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并逐级审核报送材料。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一)线上填报
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职称专栏,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申报人员本人须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所提供的材料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网上在线申报的起止时间为2025年5月6日至6月30日。
(二)逐级审核
1.实行单位审核负责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程序,组织专人审核申报人申报资格,以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格履行公示程序,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于用人单位未按规定履行申报材料审核、推荐职责,放纵、包庇或者协助申报人弄虚作假;未按规定进行申报材料公示、对公示有异议或者投诉举报问题未及时调查核实;未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及时上报申报材料,以及其他违规行为的,相关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限期整改。
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自由职业者申报职称评审,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或常驻地居委会(村委会)等履行审核、公示、推荐等程序。
2.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组织专人按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四、材料提交要求
申报人完成线上填报,并经高评委会办事机构在线审核符合条件后,按以下要求提交纸质材料。
(一)材料类别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通过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自助下载打印,A3纸双面小册子打印装订,并经县(市、区)、设区市职称管理部门或省有关单位审核盖章后提交。
2.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员简介及公示表(附件3),16份。
3.学历和学位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4.继续教育相关材料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5.任期内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6.任期内主要完成的发明专利、研究课题、工程技术项目等业绩成果证明材料以及获奖证书复印件。
7.任期内代表性论文、著作材料。
8.符合破格申报的证明材料(须有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所有纸质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或人事部门)相关负责人核实签字并盖章。
申报有关文件和表格可在江苏网信网-服务互动-通知公告栏查阅和下载(…………)。表格样式请勿更改。
(二)装订要求
材料3至材料8,请按照《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材料目录》(附件1)顺序装订成册,由前至后编好页码,并将页码填入《目录》页,《目录》作为申报材料的封面一并装订。材料1、2不装订入册,与前述装订后的材料一并放入材料袋内即可。
(三)材料报送。各设区市范围内申报人员材料由市委网信办统一报送。省级单位同一单位多人申报的,由人事部门安排统一报送。
报送材料时需提交加盖复核部门公章的《江苏省数字经济(网络安全)工程专业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纸质版1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纸质材料请以邮政EMS方式寄送(请勿使用其他快递),邮费自理。寄送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70号15号楼省委网信办干部处,邮编:210013。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0日,请按时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四)缴费标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评审费用标准为高级400元/人、中级200元/人、初级80元/人。请申报人员在提交纸质材料时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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