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精神,今年泰州市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申报,按照《江苏省林业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全省林业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的通知》(苏林人(2022)5号)执行。
申报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进行申报,单位做好审核公示工作。
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需提供近5年内5门泰州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考核合格证。
申报人员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通过所在单位申报,并逐级审核报送;按要求提交的复印件材料,须分别经单位人事部门、主管部门核对原件审定、经办人签名、盖章,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各地、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职称评审工作,抓紧部署,认真做好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审工作,并于2022年8月12日前,将审核通过、下载打印的纸质评审申报材料报送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称办,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统一由各市(区)汇集报送,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
地址: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路51号821室,邮编:22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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