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泰州市职称部门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做好2022年度泰州市医药石化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副高)评审工作,现就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全市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医药石油化工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均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政策及相关说明
1.全面执行《江苏省石油化工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29号)(可从泰州职称网查阅)。
(一)具备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及以上;
(二)具备硕士学位或学历,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三)具备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及以上;
(四)按照《江苏省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改革实施方案》(苏职称[2021]132号)的规定,在医药石化工程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岗位,取得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满4年,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贯通领域职称系列(专业)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
(五)破格申报的按资格条件中关于破格的相关规定执行。
2.申报人员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资历(任职年限)要求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3.申报人根据所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在申报系统中的石油化工专业大类中选择申报的具体小专业。
三、申报材料要求
(一)《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二份(从申报系统下载后用A4纸正反打印装订)。
(二)《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附后)1份。
(三)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凡可通过职称服务平台查验核实学历、学位的,可免交证书原件审核)。
(四)中级职称证书、任职聘书(聘文)。
(五)经职称部门验证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明。
(六)单位或有关部门推荐材料以及近五年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材料。
(七)任现职以来的各类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项目成果鉴定验收报告、高新技术成果转化情况、新产品开发、推广等与本人业绩成果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
(八)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作为第一作者在国内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宣读(刊登在会刊、论文集)或省级行业专业期刊(省准印期刊)上发表的有较高专业价值的本专业论文、著作或专题研究报告、技术分析报告(请对照《资格条件》中有关论文、著作的具体要求)。
以上材料除(一)、(二)项外,其他各项材料均须装订成一整册,所需证书提供复印件,且必须经所在单位、市(区)职称办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
四、材料要求
为方便审核材料,提高申报材料规范度及评审效率,除明确要求散装的申报材料外,其他材料需装订成一整册,具体说明如下:
(一)整册申报材料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任现职以来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第二部分为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中级职称证书、任职聘书(聘文)、继续教育学时审验证明、年度考核材料等。第三部分为专业能力和业绩成果相关材料。
(二)整册申报材料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从第一部分的第1页开始连续编号,且一律编写在右下角,与目录对应。
(三)申报材料左侧胶装,不得使用拉杆、票夹装订。
(四)申报材料需装入档案袋内方可上报。
五、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申报人员进入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点击右上角的“个人登陆”进入“江苏人社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届时申报系统将自动关闭。申报人员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须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各受理点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受理点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审核工作,审核中要认真落实责任,把好审核关,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字,谁负责“,并于7月10日前将申报材料(含评审委托函及花名册一份)统一报送至市工信局产业人才与合作处,泰州医药园区内的单位报送至园区组织人事局综合科。逾期不予受理。
(二)凡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职称的,一经查实,将予以撤销,失信行为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记入诚信档案库,并报送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记录期为3年。
(三)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同意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2)62号、苏财综(2002)61号)文件精神收取评审费。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gjzc/715.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