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职称办《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苏职称办(2022)29号)要求,现就报送2022年全省图书、文博、群文、艺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对象
(一)图书、文博、艺术专业资格条件按《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9号)、《江苏省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68号)、《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70号),群文专业资格条件按《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图书资料专业研究馆员资格条件>等4个专业资格条件的通知》(苏职称(2014)17号)有关要求执行。
(二)凡符合江苏省职称工作职能部门规定的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对照资格条件申报相应专业技术资格。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四)外语(古汉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申报时可不提交相关材料。
资格条件和本通知具体内容可进入江苏省文化和旅游厅网站,在“通知公告”栏下载。
二、申报方式
今年职称申报采取线上填报,纸质材料线下同步提交的方式,申报人员登录江苏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办理职称评审申报业务,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通过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同时将纸质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相应业务主管部门。申报人员必须同时进行网上申报和报送纸质材料,网上申报时间为2022年5月1日到6月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提交功能,不得补报。
三、申报渠道及程序
(一)申报人应根据属地管理和个人自愿原则,按规定程序逐级报送,由各设区市文化厂电和旅游局及省有关单位统一报送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办,不得多头报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自由职业申报人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由所在工作单位或者人事代理机构申报。
(二)申报人员的所有材料按附件中规定顺序分别裴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经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后加盖公章,否则不能作为参评材料予以初审。申报人员的《江苏省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附件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江苏省文化系列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附件4、5)信息须完全一致。
(三)申报人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并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将《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反映的有关问题要及时核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受到处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四)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省有关单位须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确认符合申报条件后,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附件2)《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附件3)相应栏目盖章。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五)中夹驻苏单位如需在我省申报职称评审,须经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提交委托函,由江苏省职称办核准同意后方可申报。
(六)2021年评审未通过者,如2022年没有新增加的申报评审材料及相关内容,各单位不得受理、报送其2022年度职称评审申报材料。
四、申报材料要求
1.《江苏省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由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各省有关单位汇总后统一上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各1份,纸张件用A3纸打印,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XX地区(单位)XX专业技术资格评委会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系统自助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3份,用A3纸小册子方式打印,对折后用骑马钉方式装订,封底应为“评审、登记备案情况“面。
3.《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简介表》。纸质件3份和电子文档1份。纸质件用A3纸打印(由本人填写,单位人事、职称部门审核)。电子文档命名格式为:申报类别+申报级别+姓名(例如:群文副研李xx)。
4.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6.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
7.《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益活动核定表》。
8.取得现资格以来本人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
9.《专业技术人员综合考核表》(附:近五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10.所在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书(复印件)。
11.取得现资格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复印件)。
12.《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场次核定表》。根据《关于艺术表演团体专业技术人员赴农村、基层演出的暂行规定》(苏文职改(2006)6号)文件精神,请认真填写。
13.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公示材料。
14.破格晋升的依据及相关材料。
15.取得现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业绩证明材料。
16.获奖奖状、证书等(复印件)。
17.取得现资格以来理论成果,论文、专著(译著)篇(部)数按各专业的要求和规定。
18.其他相关材料。
19.职称评审费缴费证明。
上述材料除1、2、3、19项以外,其他材料须装订成册,相关证书原件须经设区市文化厂电和旅游局或省有关单位人事部勹审核确认,相关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并有审核人签名。
装订要求:
1.两分册申报材料要求为胶装,左边竖向裴订,不能使用拉杆或者订书钉装订。
2.每分册应该有封面、封底、目录和页码,页码与目录对应,目录与分册内容清晰关联。各分册装订成册后集中在一个材料袋内。
五、有关专业名称调整说明
根据新修订的《江苏省艺术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现对有关专业名称调整作以下说明:
1.原“艺术监督“现对应“舞台监督”专业;
2.原“美术师(书法)“现对应“美术师(雕塑、书法、篆刻)”;
3.原“美术师(摄影)“现对应”摄影师(摄像)”;
4.原”主任舞台技师”(副高)现对应”二级舞台技术”(副高),原“舞台技师”(中级)现对应”三级舞台技术”(中级)。
六、注意事项
1.申报正高级资格人员以及破格申报副高级资格人员须参加面试答辩(答辩时间另行通知),申报时在材料袋外面写清联系方式(姓名及手机号码)。
2.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曰;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书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3.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实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3年内不得参评。
4.申报正高及破格申报副高人员评审费为400元/人,申报副高人员评审费为300元/人。汇款时请备注“单位、姓名、职称评审费”。
5.高评委会年度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文化和旅游厅会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发文公布评审结果,申报人自主打印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编号和用印的电子职称证书。评审通过人员所在单位要及时将其评审申报表归入本人档案。
6.评审结束后,所有评审申报材料(不含通过人员的评审申报表)由评审委员会保存一年后销毁,不退回申报人。
七、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
2022年6月11日至7月10日为评审材料集中报送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各设区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及省有关单位请提前做好申报材料的审核工作,并在上述时间内派专人将申报材料送至省文化和旅游厅职称办(人事处)。
报送地点:南京市鼓楼区龙蟠里9号。
本文链接:http://www.sezc.cn/zcps/gjzc/716.html
版权声明:部分素材来自网络整理,如侵害了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