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农业技术系列正高级畜牧兽医师职称评审申报要求及资格条件!
学历、资历要求: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或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
(一)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
(二)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且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或具备上述规定学历(学位)要求,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且业绩显著、贡献突出,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1.获得与畜牧兽医专业相关的奖项:国家科学技术奖奖项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或三等奖3项以上奖项(含相应);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或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一等奖1项以上或二等奖2项以上奖项(含相应)主要完成人前10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为前15名。
2.中国专利金奖主要发明人(前3名)或银奖主要发明人(前2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不限排名;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畜牧兽医专业技术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具有一定的转化应用规模,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附相关许可、证明材料)
3. 主编公开发行的畜牧兽医专业科普类、技术类著作(20万字以上),出版发行数量达10万册以上。(图书出版时版权页未标明印数的,需附出版管理部门的图书印刷发行情况证明)
4.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新品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获得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新品系证书〔新品种(配套系)培育人排名前10名、新品系培育人排名前8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排名分别为前15名、12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研制的二类新兽药产品获得新兽药证书(研制人排名前3名,以农业农村部新兽药评审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5. 在艰苦边远地区或在乡村一线从事农业技术工作累计满30年,可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精通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并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为本专业学科技术带头人;熟练掌握本专业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法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掌握并能分析本专业国内外最新发展趋势。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根据国家或省产业发展需要和学科发展要求,提出过本学科推广研究方向,并选定和主持完成过具有重要实际意义或开拓性的推广课题。
(二)承担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各类重大科研、推广或攻关项目等。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可放宽到市(厅)级。
(三)解决过本专业重大、关键的技术问题,并取得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对本专业技术发展取得突破性进展,并产生重大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指导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研究生开展科研或推广服务等工作。
(五)主持编写的本专业重大政策法规、发展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咨询报告等,获得业内广泛认可或实际应用。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得与畜牧兽医专业相关的奖项:省(部)级以上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奖项1项或三等奖奖项2项以上;或全国农牧渔业丰收奖(或省农业技术推广奖)二等奖以上奖项1项或三等奖奖项2项以上(含相应)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分别指一、二、三等奖的前20、15、10名);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含省农业丰收奖)一等奖奖项2项或二等奖奖项3项以上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人分别指一、二等奖的前9、7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上述奖项不限排名。
(二)培育的畜禽新品种(配套系)、新品系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审定并获得新品种(配套系)证书或新品系证书〔新品种(配套系)培育人排名前20名、新品系培育人排名前15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排名分别放宽至前25、20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新发现的畜禽遗传资源通过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鉴定,参加人排名前15名〔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排名为前20名,以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出具的证明为准〕;或研制的新兽药、新饲料添加剂等产品获得新兽药证书或新饲料添加剂证书等(研制人排名前3名,以农业农村部新兽药评审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
(三)获得中国专利银奖以上主要发明人;或作为第一发明人获得与畜牧兽医专业技术有关的国家发明专利2件以上,并具有一定的转化应用规模,在生产应用中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
(四)作为主要完成人(前3名)制定经颁布实施的国家标准1项;或作为主要完成人(前2名)制定经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2项以上;或作为第一完成人主持制定经颁布实施的省级地方标准3项以上。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不限排名。
(五)完成国家或省级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或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产业和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或获得业内认可的畜禽种质资源发掘、保护、创新成果,取得重大技术突破和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
论文、著作要求:
取得高级畜牧兽医师或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后,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以主编或主审的名义出版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1部以上或参与出版明确标明个人撰写内容的本专业学术著作、译著本人撰写10万字以上,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须5万字以上。
(二)以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名义,在省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申报正高级畜牧兽医师(乡村)资格须1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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